请问洽谈记录是否有效?

问题:站长您好!我承包施工了一个政府道路工程,其中含一座桥梁工程,因招标是无施工图纸,故桥梁为暂列价,约占总价的25%。付款方式2:2:2:2:2。在合同总价之中也包含桥梁暂列价款,在工程实施工程中,才收到业主施工图纸,当时材料价格变化较大,桥梁开工前,通过参建多方共同洽谈,并形成签字的洽谈记录,一致意见按施工当期的材料价格,按标底造价编制办法编制造价,按投标时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让利,(同原合同新增项目计价方式)之后才开始桥梁施工。请问审计时该洽谈记录是否有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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