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昌公交快线合同工期为2013年7月15日—9月15日,根据扬州气象局档案记载,是50年来“最热夏天”,属于极端高温天气。承包人提出施工效率极低,按相关规定应停止室外高温作业,但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根据建设方要求,增加相应的工料机,以克服因高温导致施工效率降低,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故要求增加高温施工补助费。审计人员认为合同中未对该部分进行约定,且没有相应计费依据,问:1、能否计取高温施工增加费?
2、如计取,该如何计取?
答:
THE END
问题:文昌公交快线合同工期为2013年7月15日—9月15日,根据扬州气象局档案记载,是50年来“最热夏天”,属于极端高温天气。承包人提出施工效率极低,按相关规定应停止室外高温作业,但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根据建设方要求,增加相应的工料机,以克服因高温导致施工效率降低,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故要求增加高温施工补助费。审计人员认为合同中未对该部分进行约定,且没有相应计费依据,问:1、能否计取高温施工增加费?
2、如计取,该如何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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