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装饰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1月,当时人工单价执行文件为苏建价(2011)812号文。合同中约定人工工资单价执行812号文件中装饰工程中间价,即(70+90)/2=80元/工日。合同中没有约定遇有政策性文件出台不调整。
2013年2月22日出台了苏建价(2013)111号文,并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
该工程实际施工时间均2013年3月1日以后,请问,该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是否应该执行111号文中的装饰工程中间价,即(78+101)/2=89.5元/工日。
盼复为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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