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苏建招办(2009)6号中“一、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与依据”最后一段:“在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时,……。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2、苏建招[2010]333号中“六、规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第二段:“招标控制价应以工程预算价作为基数,建筑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不超过3%……”
请问1、2两个文件关于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基数是否一致?即: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各专业打折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请领导抽空解答一下,谢谢!
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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