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要材料调差让利问题zje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80 问题:你好,苏建价(2008)67号文规定,当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在5%以内由施工方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或受益。我想问一下超过5%的部分施工方还需要进行让利吗?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答: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2014年扬州市计价解释(网上咨询)来源: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网上咨询】栏目http://www.jsyzzj.com.cn/# 土建专业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