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补的问题

问题:某工程签订合同时是2条路连在一起,同时施工,但是是两家设计院设计的,一家设计图纸为:结构层12CM沥青、20CM二灰碎石、25cm12%二灰土,基层为20CM10%灰土、40CM6%灰土。另一家设计图纸为:结构层12CM沥青、20CM二灰碎石、20cm12%二灰土、20CM10%灰土,基层为20CM6%灰土。请问在决算时10%灰土是套用通用子目,还是套用镇补?镇补针对底基层子目是何时实施?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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