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单位在投标道路及驳岸二个标段工程结算时,根据甲方提供清单报价,实际施工时因为西侧部分有部分院墙,东侧有新建通常驳岸,影响到设计要求的路基放坡施工,我单位按图纸设计要求计算了工作量,审计答复:不好按设计计算,应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我单位认为甲方和乙方编制清单均应对现场情况了解,而且,标底我方报价工作量也超过了场地局限,甲方也没有提出异议;另外,围墙及驳岸处无工作面可言,也实际影响到我单位施工,特别是驳岸及围墙边让费用了大量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请问专家指导,是否可以按标底结算,如不可,是否甲方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人工及机械降效费?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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