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合同结算

问题:这里是一幢6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结算。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总承包模式)。问题一,在工程结算中,条基清单描述中含有垫层工程量,但是投标组价时垫层工程量为4M3,而工程结算计算的工程量为40M3。此垫层的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还是只能调整条基的清单工程量?问题二,在投标是措施费项目中,垂直运输费应该套用塔吊垂直运输费,但是套用了卷扬机垂直运输费,并且还套用了塔吊的基础及安装拆除费。现在工程结算时,审计单位认为套用了卷扬机,就没有塔吊的基础及安装拆除费。我认为固定单价合同措施费就不该调整。

答:一、固定单价合同中清单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综合单价指的是清单的单价,按照合同,有相同的可执行的单价执行相同单价,有类似的可参照执行。二、措施费如没有变更引起变化的,一般不予调整。

咨询人:阿飞
咨询时间:2013-11-27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3153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