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取费问题

问题:本市政工程基坑与既有建构筑物最近距离约11.5m;西侧约20m有较大面积池塘。基坑开挖深度为6.0m,且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基坑开挖采用排桩支护与截水帷幕结合,叠池I、叠池II场地南侧、西侧采用?600灌注桩,桩间距1200mm,灌注桩外侧采用双排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西侧、东侧靠近一期建构筑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钢板桩外侧采用双排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排泥水调节池受施工条件限制,拟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桩外不另设截水帷幕。
这当中水泥搅拌桩、灌注桩和钢板桩应该套在措施项目中,还是套在分部分项中?管理费和利润怎么取?

答:基坑支护由设计单位单独出设计图,水泥搅拌桩、灌注桩和钢板桩应放在分部分项工程中,管理费和利润按规定计取。如果是施工单位施工方案中采取的基坑保护措施,就应该放在措施项目中。

咨询人:居
咨询时间:2013-11-22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314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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