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幕墙吊篮

问题:本工程投标时,招标代理在招标答疑文件中说明外墙脚手架暂按省补19-1吊篮脚手架计入标底,决算时按实际施工方案调整。工程实际施工时,我单位按编制审核后的外墙脚手架专用方案施工,因工期较紧,施工面积大。我公司没有现有吊篮设备,故租赁吊篮几十台用于外墙施工,而标底外墙脚手架定额子目是按自有吊篮计算的(且未考虑机械进出场费用),与施工现场租赁吊篮费用计算方式不符;同时建设方认为作为一级幕墙施工资质企业应自有吊篮,租赁费用不考虑。此情况决算时如何调整?

答:幕墙施工采用电动吊篮方法施工不是最佳方案,如确实由于工期紧,多工种交叉施工,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认可,对该特殊情况下,考虑到施工单位实际情况,可按一部分租赁考虑,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咨询人:吕征宇
咨询时间:2013-10-18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307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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