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表述: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请教市政工程的措施费中管道沟槽排水和窖井数量在分项清单中发生变更时是否可以同样作相应调整,施工单位在对结时认为没有特别说明,应不可调整,请问该如何处置?
答:在分项清单中发生变更时,如牵涉到措施项目中的相关费用应作调整。
咨询人:gyl901
咨询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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