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材料价格基准期(1)

问题:市建设局造价管理处:
在决算审计过程中,在执行省【2008】67文时,以哪一期《造价管理》期刊上的价格为基准期价格,发生了困惑,现请教贵处:
1.项目名称:安置小区
2.合同形式:代建合同【由政府直接委托政府国有公司(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3.合同内容:前期费用,建安费用,水电接通费用等所有建设费用(相当于交钥匙工程),其中除建安费用有乙方包干使用(在风险约定中规定执行省【2008】67文,其余均为甲方费用(实报实销)。
4.建安费用标底编制时,材料价格按2008年第10期市《造价管理》期刊上的信息价,后来一直未调整。由于甲方原因一直未开工。直到2009年3月才具备开工条件。

答:回复见《关于材料价格基准期(2)》

咨询人:lw
咨询时间:2013-07-23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82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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