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站长你好:
我司现施工一住宅项目,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地下室有4万平方,由于地下室全埋地,四周无窗,无法采光,现我方已进入装饰工程施工阶段,平常施工用电电费一直由我方缴纳(结算时不予扣除)。现由于地下室采光不足,正常施工时需大量的辅助照明,请问此笔费用可否向业主以签证方式索取(现场地下室照明单独挂表计量度数,按实结算)?请回复,谢谢!
答:江苏省计价表中与人防定额规定不同,没有要求该费用单独计算,应已考虑了,不得另计。
咨询人:周
咨询时间:2013-06-18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73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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