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审计局委托一审核单位对我单位的道路工程审核,砼道路面层的刻痕(或压纹)审核单位现场查看部分地方无纹印(只是部分地方,而不是全部),审核过程中路面砼全部工程量按合同单价扣除0.58元/m2,我方不予可;我们认为该项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建设、监理单位已出具了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审核单位让我们赶快签字认可,如果不认可就扣得更多,不是扣除0.58元/m2而要扣除2.56元/m2。
请问审核单位这样审核对吗?
答:合同单价是否可以扣除,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
审核单位可以就部分地方无纹印的情况告知委托方(审计局),由委托方根据相关的规定处理。
咨询人:杨雪
咨询时间: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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