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中未施工内容的造价扣除

问题:某工程为固定总价项目,在竣工结算阶段,经踏勘现场,发现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的屋面反光涂料和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实际未施工,但施工单位认为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关于这两项内容取消的变更,且这个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既然通过了验收,就应该认为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不应扣除实际未施工的内容。
请问站长,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中,建设单位未发出变更,但实际未施工的项目,能否扣除其相应造价?

答:对于该情况应属于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图纸内容,也可出具取消施工的洽商变更,结算时根据处理方法的不同而区别计算。只有有了解决方案才能进行结算,而你所述的理由是不正确的。

咨询人:张
咨询时间:2012-03-13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14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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