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为:2001年江苏省安装定额和现行政策性调整文件,人工费下浮9%,辅材按照现行价格调差后下浮3%,机械照现行价格调差后下浮5%,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7月1日,工程完工时间是2011年底。在结算对接工程中有以下几点争议:
1、根据合同约定,取费程序执行2001版的?还是执行苏建价(2009)107号文件中规定的取费程序?
2、辅材、机械合同规定是按现行价格调整,是否能按当期的市场价进行调差?
3、钢材半成品从集中加工点运至安装设备的作业点的水平和竖直运输的人工和机械如何计算?
4、水电费在未装表的情况下,该如何扣除?曾经好像从哪见过是否是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除?是否有此规定?

答:我市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计价表》,2001年定额停止使用的。你所述的问题都是现行文件与定额不配套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执行计价表都有相关规定,因此,你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协调后解决。

咨询人:颜迪
咨询时间:2012-02-28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13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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