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算项目

问题:请问:招标文件约定漏算项目结算时不好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3.1.2条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而且这也是强制性条文。另外4.5.3条也明确“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请问漏算项目结算时能否调整?谢谢

答: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咨询人:王
咨询时间:2011-11-01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10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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