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基础打桩问题

问题: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和结算相关的签证问题,特请求解释:
前提: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措施项目一般情况下不调整
基本情况:本工程因临近太湖,地下土质情况较差,因原始地坪较低,原始落差有11.5M~12.5M之巨,在施工前,甲方对现场进行过土方回填,回填土较厚、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且无回填土承载力报告,使我司无法对塔吊基础承载力进行计算。经我司、监理单位现场勘察并研究地质勘察报告,协商一致认为,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该塔吊基础必须打桩;
我司认为:
该项目属承包商可预见风险以外,且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标底中都未考虑或说明该情况,属非正常施工条件下必须采取的非一般措施,而且该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因此:塔吊基础打桩该项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单独列项,给予签证并结算。
现特麻烦和请示领导,从合理的角度,对于类似这样的问题,我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应根据当时招投标时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是否完整的情况来界定,若属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全导致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不能作出合理报价,后期的打桩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提是方案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咨询人:Stanley
咨询时间:2011-07-26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045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