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站长你好,向你咨询两个问题,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时间给予回复:
1、合同的解释效力是否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招标,固定总价合同(工期4个月,工程总价小于500万),在合同中可不可以约定如下的条款:变更结算同步让利(1、变更部分材料价格执行标底编制所取月份的指导价;2、变更结算让利幅度为1-(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
答:1、有效的合同应优先解释于招标文件。
2、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处理方法,但需注意,不要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违背。
咨询人:小胡美
咨询时间:2011-05-06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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