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目前在手审计前几年的一个工程,合同约定执行01定额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1、实际踢脚线没做,套用的01综合定额,审计单位扣除了,合理不?
2、合同约定文明施工费1%,但是施工单位未按照2003-09号扬定文件执行,即未在施工过程中予以核查核定,后补了一个2.0%的基本费核定单,审计认为这个核定单对01定额无效,合理不?
谢谢,盼尽快给与答复!
答:一、01定额中踢脚线未做应扣除,但墙面抹灰的含量要按刮糙的含量进行调整。
二、01定额于2004年7月1日起新建工程就停止使用了,造价处是按现行标准核定的,且基本费可在工程竣工后核定,因此,定额站的做法的合理的。
咨询人:高邮弘盛扬分司
咨询时间:2010-01-15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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