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定额问题

问题:我公司承建的一个小区项目,因其为外资开发,而且合同约定采用01定额,合同订立时间为06年,竣工08年底,现在正在结算中。1、设计图纸中有踢脚线,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经取消。结算时甲方将踢脚线扣除,我想问一下合理不合理?2、合同中约定施工文明措施费1%,但是我们未按照扬州定额站03年09号文件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予以核查核定,在结算时造价事务所将该项费用未计入,要求提供核定单。前几天经我公司与高邮造价处联系开具了一个2.0%的基本费核定单,但是甲方和造价事务所不认可,他们的理由是此项费用未在施工过程中核查核定,而且此部分费用甲方和监理未有证明施工方确实使用在措施费用中。请问定额站这样做合理吗?

答:一、01定额中踢脚线未做应扣除,但墙面抹灰的含量要按刮糙的含量进行调整。
二、01定额于2004年7月1日起新建工程就停止使用了,造价处是按现行标准核定的,且基本费可在工程竣工后核定,因此,定额站的做法的合理的。

咨询人:高邮弘盛扬分司
咨询时间:2010-01-14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157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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