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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1年)中的第(十二)条规定,工程类别一律实行核定制度。……未经核定的工程,只能收取直接费,不得计取综合间接费、劳动保险费、利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资质,在审计评估中依据上述规定只计算直接费,而未计入间接费、劳动保险费、利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请问:1、2001年这个定额的规定是否还有效?
2、现阶段是否一切工程都必须核定?
2、即便有效,施工单位无资质,是否就认定该工程未经建工局核定,即认为工程造价不能计入其他四项费用?

答:目前执行的是《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咨询人:xj1779
咨询时间:2009-06-15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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