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

问题:我单位施工的一个项目已竣工,目前正在报竣工结算,在施工合同中未约定收取甲供材的采保费,现咨询一下,作为施工方是否可以向建设单位收取甲供材采保费(1%)。

答: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施工单位保管的甲供材施工单位退价时应按附录中材料预算价格除以1.01退给建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

咨询人:zh
咨询时间:2009-04-23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131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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