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预算工资单价

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如单独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预算工资单价时是否计取定额子目中的管理费和利润?

答:根据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规定:“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咨询人:yz
咨询时间:2009-01-06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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