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一市政道路排水管道铺设,原地面高程为1.0,设计地面高程为3.8,管道内高程为2.0,也就是说,不存在管道沟槽开挖,编标有两种意见:1、按设计进行地面施工,到管道高程时铺设管道,不存在管道沟槽开挖和回填;2、按设计进行地面施工,路基做好后(高程3.2),再反开挖,进行管道铺设,再回填,请问以哪种意见较妥当?个人认为按清单计价,应以第一意见较合适。
答:首先要依据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我们的观点也是认同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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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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