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站长你好:自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许多工程在标底编制和投标报价时,对门窗、涂料、桩基、栏杆、屋面等都以独立费报价(按照文件清单中是不允许出现独立费的),既然招投标都通过了,那就证明还是可行的,那么这部分独立费是否和01定额中一样,只计取税金呢?还是也和清单子目一样计取各项规费呢?(合同中没有说该怎么处理),请解答?
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后,不再有独立费的概念,不应以独立费列项。个别清单子目以造价管理成品价列项的,可计取各项规费。
咨询人:赵
咨询时间: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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