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措施费、材料价差事宜

问题:1、单独的物管用房是否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层高超过3.6m),补充定额是补充人工。
2、我单位施工工程为标底加变更,但现在钢筋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其材料价差是否可调?有文件规定涨幅超过多少可调价差?
3、算变更时,甲方说措施费中只可计取模板费用,临时设施、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都不予计取,是否有文件规定?

答:1、应根据施工方案界定,如不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则执行扬州市补充定额。
2、按《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
3、一般情况下,变更涉及到的措施费中仅模板和脚手费可以调整,其他不可调整。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按结算是按结算时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数的,因此是包括变更部分的。以上规定可参考苏建价(2004)290号文相关系数。

咨询人:肖
咨询时间:2008-05-03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75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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