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由我公司承建的江都市皇剑广场总高度为78m,总层数为23层,其中1~6层为商场、7~23层为住宅楼,其第一层高5.1m,第二层高4.5m,第三层高4.5m,第四层高4.5m,第五层高5.1m,第六层高4.2m,以上住宅每层高3M,即至4层半高度超20m。请问在执行2001定额时,第五层该层算超高费时应计算每增加1m的费用,是套20-30m每增加1m的费用,还是套20-80m每增加1m的费用?
答:应套用20-80m步距的相应子目。
咨询人:胡
咨询时间:2007-12-14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611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