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费取定?

问题:甲方和施工方定的合同中写明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套用04《建筑与装饰》,部分套用04《市政》。原标底中取劳动保险费为1%,管理费37、利润16。现签证结算中取劳动保险费为2.96%,管理费37、利润16。请问我现在怎么定这劳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

答:定额套用时应按执行什么定额,则按相应费率执行的原则计算。

咨询人:小杨
咨询时间:2007-11-09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48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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