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单位承建的一工程,现将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2001年定额总说明中明确规定:本定额的基价和省估价表附录五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计取有关费率的基础。现甲方要求我单位将甲供材料(大理石墙面)价格直接按甲供价格计入定额,此要求违反了2001定额总说明,合同中也未约定。
请贵站给予答复为感!
答:合同中如未有任何约定,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咨询人:ZDH
咨询时间:2007-01-11
源站链接:http://221.229.115.115:7777/oaweb/consult/doInit4Mh?id=216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