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某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方在投标报价中将设备作为主材计取了规费和总价措施费,请问在结算审核时,是否可以将原本被作为主材的设备修正为设备从而不参与规费和总价措施费的计取?星球长10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62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苏州计价解释(八)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