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人工指导价,省住建厅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苏州市住建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文)将人工指导价作为可调价要素,承包人承担风险幅度值5%;苏工价【2013】16号文中“参照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差价的调整办法。在与风险费用比较时,将人工工资指导价引起的人工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差价与主要材料的差价合并计算。”在执行人工指导价时,参考哪一份文件?吴老师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11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苏州计价解释(四)(发稿时间:2016-5-23 16:58:01 来源: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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