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你处关于招标控制价计算方法的三个文件,从表面上看,表述一致,但实际上,苏工价〔2012〕5号、苏工价〔2013〕17号表述的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下浮”,苏工价〔2010〕11号公式表达的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用不下浮”,两者是不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是不可竞争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计取,不下浮。但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数是分部分项工程费等费用,当计算基数根据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或基准下浮率打折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用也同时打折。因此,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公式是否应修改为: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各专业打折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一直以来,造价咨询单位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都是按苏工价〔2010〕11号中的公式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招标控制价约偏高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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