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问:苏建价站(2009)7号文中,第一项第3条中“有地下室,但不是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只有当处于层数或檐口高度的临界值时可以高套一类。“执行2009费用定额时,住宅工程 ≥12层或≥34m为二类工程;现有一工程,半地下车库+11层,檐高32.9m(车库设计室外地面以上部分不足2.2m,不计层,檐高中已包含设计室外高差)此类型是否算临界,是否可以按二类工程取费?星球长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4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2017 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二)刊于《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2 期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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