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核单位认为社会保障费中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因为施工单位没有农民工,所以在结算时要扣除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0.6‰(苏府[2008]7号文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请问是否合理?yiiin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18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苏州计价解释(三)发布于《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2015年第12期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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