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发布的风险费用计算文件规定,风险费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现执行13清单、14费用定额时,风险费取费基数应该是分部分项工程费,还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yiiin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8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苏州计价解释(三)发布于《苏州工程造价信息》期刊2015年第12期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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