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按照苏建价﹝2008﹞67号调整。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件规定:“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该工程材料有C25、C30、C35三种型号的混凝土,请问在划分主要建筑材料类别时,是按所有混凝土总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确定还是按C25、C30、C35混凝土分别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确定?米栗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5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南京市2017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三)(发稿时间:2017-09-27 14:18:46 来源: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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