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问:当前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有何规定?

答: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根据苏建价(2005)349号文、苏建价站(2006)8号、苏建招办(2006)5号文规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必须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中足额计取。因此,对于招标工程,不论其招标文件明确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何,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都应按文件09费用定额中的费率计取,奖励费根据招标文件的创建目标相应费率暂时计取。建设工程在开工前施工企业需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及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工程建设进度70%时向市安监站申请现场联合考评。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到市造价处办理测定手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最终费率以市造价处核定为准,未经市造价管理处核定,一律不得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一份(原件);

(2)南通市施工企业承发包计价手册(需填写相关工程信息,甲乙双发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至合同签订时间即可);

(4)市级或省级文明工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其土建工程、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安装工程等相关费率应分别核定、计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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