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单层建筑以高度划分。多层建筑中,凡层数超过6层,或层数虽未超过6层而高度超过20米的,即两个条件具备其一,便为“高层建筑”,应该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如两个条件都未满足,即层数未达到6层,高度也未达到20米,则不可以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的层数则以自然层数计算,应包括地下室部分。在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也应包括6层或20米以下(含地下室)的全部工程的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刊于《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8期
THE END
答:单层建筑以高度划分。多层建筑中,凡层数超过6层,或层数虽未超过6层而高度超过20米的,即两个条件具备其一,便为“高层建筑”,应该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如两个条件都未满足,即层数未达到6层,高度也未达到20米,则不可以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的层数则以自然层数计算,应包括地下室部分。在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也应包括6层或20米以下(含地下室)的全部工程的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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