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问:定额规定收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标准是高度6层或20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实际操作是以层数还是以建筑物高度来界定?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是否包括地下室部分?

答:单层建筑以高度划分。多层建筑中,凡层数超过6层,或层数虽未超过6层而高度超过20米的,即两个条件具备其一,便为“高层建筑”,应该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如两个条件都未满足,即层数未达到6层,高度也未达到20米,则不可以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的层数则以自然层数计算,应包括地下室部分。在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时,也应包括6层或20米以下(含地下室)的全部工程的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刊于《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8期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