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需按规定调整(2011年3月20日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由0.19%调整为0.118%,2012年2月1日取消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本工程结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开票金额、时间计取。

因本工程涉及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在施工期间的政策调整,可以分段计取。根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该工程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征收情况计取。

【信息发布时间:2014-02-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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