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项目,如何列清单?星球长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140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项目,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应报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项目应补充在相应各章节后。编码形式可以为“补12位编码”。 刊于《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1期 THE END2007年南通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一)刊于《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7 年第 1 期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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