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承建的某个项目中,业主在前期已进行了场地平整。后期结算时审计方认为此笔费用建设方已代做,因此不再支付此笔费用,请教此笔费用该如何计取?

是否应计取场地平整费用,应根据施工进场时建设方提供的场地条件来确定。如已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过竖向土方平整的,不得重复计算。

【信息发布时间:2010-06-0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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