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问:我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去年有一批新建安装工程,但在施工装置附近有已投产装置在运行,请问,在和乙方工程结算时,乙方提出计取有毒有害施工降效费用(此费用在合同签定时,双方没有约定),是否可以不计取?理由是什么?e星球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30 答:经认定的环境检测报告,如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为人工的10%,合同没有约定按此规定计取,合同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计取。 【信息发布时间:2009-11-16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THE END江苏省计价解释网上造价咨询解释-安装(5)《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jszj.com.cn)计价解释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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