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有五个单位工程,其中一个获省优工程,该工程招标时附属工程(道路,下水,围墙)未参加招标,属后增加项目,约1300万,现在工程结算这附属工程可以计取奖励费吗?若该项目工程获得项目省优工程,其中一个单位工程在内部评定时差一点,业主不同意结算该费用,合理吗?e星球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180 请带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咨询。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THE END市政专业问题解答(4)【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