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程,工程内容是在22层(约70M)屋面上做一个广告牌,广告牌支架主要是用5#,6#角钢,用量近50T,施工单位是广告公司,(人工按62元,三级装饰取费)。施工方决算其钢结构套用04计价表17-9子目,主材价格为5500/T,综合单价为:17700元/T;我们分析定额单价其构成:主要为17-9子目中钢骨架制作套了6-44钢木大门骨架子目。所以17-9子目实际人工为59.72工日,电焊机台班为12.259台班,综合单价达17700元/T。而制作定额6-44子目与6-45子目人工费、机械费两者相差很大。如按6-40铁件定额综合单价为12000元/T,如果17-9子目中钢骨架制作改为6-45子目,综合单价为12800元/T,其用工及机械略高于实际使用量,请问:(1)该项目钢骨架中否可套用17-9子目?(2)17-9子目中的6-44子目中否应为6-45子目?

该广告牌用钢量大,不适用于套箱式招牌子目。可带图纸和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咨询。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