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的中标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材料检测费用……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描述。中标书中所计取的检验试验费率是0.18%(标底也是)。开工后,检测费由施工单位代缴给检测单位。按照苏建质(2004)318号文、372号文及贵网《2008计价解释1》第一条解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结算时将检测费计入其他项目费中的签证,建设单位以投文件中已含检测费为由拒签。施工单位认为:投标文件中虽有检测费包含其中的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是苏建定(2004)414号文所规定的施工单位所计取的0.18%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不含在其中。这样理解对吗?

苏建定(2004)414号文规定的是施工单位所计取的0.18%的费用,而检测机构所收的检测费应由建设方委托检测并支付。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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