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审计审定为准,施工期间材料不调差,那么是否要根据文件调整材料价格呢?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2.假如调整材差,是否需另计取规费及税金?还是未调差时的结算价+材差?e星球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150 按照67号文件精神,结合合同约定;按核定后的结算额计取各种规费和税金。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THE END土建专业问题解释(2008年下半年)(4)【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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