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约定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审计审定为准,施工期间材料不调差,那么是否要根据文件调整材料价格呢?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2.假如调整材差,是否需另计取规费及税金?还是未调差时的结算价+材差?

按照67号文件精神,结合合同约定;按核定后的结算额计取各种规费和税金。

【信息发布时间:2009-04-28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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