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 材料调差 | ||
咨询人 : | 周海亮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咨询类别: | 市政专业 | 咨询时间: | 2024/9/10 19:39:20 |
咨询内容:
尊敬的定额站领导您好,本公司有一个扬州老小区改造工程,现在正在结算审计当中,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混凝土和水泥材料调差的问题,水泥是设计变更后增加的材料,现在审计计算材料占比,
审计认为混凝土和水泥的材料占比应该按现审计下来的整个项目的混凝土、水泥材料总价来和现审计下来的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计算出材料占比,
我施工单位认为混凝土是原合同工程量,应该按中标价内的单位工程的混凝土材料总价占原中标价的单位工程的造价来计算占比,水泥是设计变更的项目,是重新组价部分,应该按重新组价里面的水泥材料总价占重新组价的造价的占比来进行计算,
请问领导,应该按那种方式来计算材料占比?
站长回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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