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 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问题 | ||
咨询人 : | 崔春银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咨询类别: | 土建专业 | 咨询时间: | 2024/7/31 14:56:04 |
咨询内容:
站长你好!我司承建的某项目,在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需知一临览表1.3.3条质量要求中表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市文明标化工地,合同计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厅关于-2013-版清单的贯彻意见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合同也未有具体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特殊的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我司已获得了省文明标化工地。 请问此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能否按省文明标化工地费率计取?
站长回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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