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费率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的思路(一)

        根据《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有关规定,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分为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这两种方式均应在合同种确定承包范围和工程价款等,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其价款不再调整,而在工程实践中,绝大部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项目可研阶段即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工作,在此阶段种很难确定工程总承包范围及设计深度、工作内容等,因此在招标阶段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造价,无法直接采用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计价方式,为避免投资失控以及无法合理办理结算等,发包人往往采用费率招标方式,在确定费率之后,以政府部门发布定额为依据计算施工图预算,并按中标费率计算下浮之后,确定最终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部分工程以施工图预算为工程投资控制主线,在施工过程种将其总价或单价予以“固化”并办理结算,也是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形式的一种补充。而采取这种方式的工程总承包,在工程建设中会有相当部分的工程无政府发布定额可以直接执行并计取价款,同时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使得该部分工程未能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决定合同价款,这就给业主进行投资控制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采用费率招标的工程总承包价款调整和结算应注意如下问题。

      1.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并将竣工阶段合同价和投资控制目标的计算口径和范围对应起来。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期间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根据项目费用计划、工程进度及工程变更情况,采用检查、比较、分析、纠偏等方法和措施,将项目费用控制在项目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概算范围内。如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发包,则投资控制目标为本项目工程估算,如在初步设计阶段发包,则投资控制目标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其中尤其要关注工程结算过程中工程费用的限额控制,即通过施工图预算乘以费率下浮后,另外发生的工程变更、各类工程风险费用、暂估价费用及暂列金额等费用,是否在竣工结算工程费用的限额控制范围之内,也即应将竣工阶段合同价和投资控制目标的计算口径和范围对应起来。

      2.明确发包人要求,并作为总承包人设计施工图以及作为判断工程变更是否应导致工程价款变更的依据等。

    包括项目发包范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和功能需求划分等。其中功能要求、质量标准、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品牌档次等内容宜尽可能细化和完善,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作为总承包工程中约束总承包人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的强有力的合同依据,并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根本依据。采用费率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同样应关注发包人要求的核心依据地位,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按约施工”的原则,发包人要求应为总承包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以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仅非总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要求的变更内容方可相应调整工程价款。此外,在工程竣工阶段阶段,发包人要求还是衡量总承包人是否完成“按约施工”的标准,若总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完成设计施工的部分,发包人有权要求扣除相应工程价款,或要求总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和标准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追加应由总承包人承担。

     3,发布招标文件,明确竣工结算合同价的确定方式。

   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工程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等的计价方法,即采用政府定额计价方式并下浮的方式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计价。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范围、设计要求、报价原则等,同时必须明确本工程施工图预、结算以及合同约定变更范围部分工程价款编制的方式、编制范围、风险范围、编制依据、下浮方式、工料机等价格的取定等等详细内容。更为重要的是,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从签约合同价到竣工结算合同价之间的结算依据、口径和计算方式。

      4.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其计算范围和口径应与发包人要求、项目投资控制限额、投标报价等保持一致。

  采用费率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在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其主要工程特征和建设规模,参考同期同类建筑的市场成交价格,发布其最高投标限价,可以以工程总价方式,也可以以单方造价方式进行发布,同时可发布最低定额预算下浮率作为投标限价。同时应注意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范围和口径应以发包人要求及总承包人承包范围为准,而且应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控制限额、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合同价格相对应、

     5.合同签约,明确用费率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形式。

   经评标后,总承包人以费率下浮方式中标,实则并非所谓固定总价合同,因此总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及解释顺序、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及相应下浮率,以及施工图预算下浮计算时的计算公式,同时明确签约合同价款以及竣工结算价款的确定方式等。

     6.设计审查与优化,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施工图设计,从根本上加强工程投资控制。

合同签约后,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发包人在此过程中不应仅以图纸审查部门审查通过为准,还应组织专业力量既加强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品质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过度设计情况等,同时还要开展施工图纸的设计优化,要求总承包人通过不同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由发包人正式确认后,方可展开施工和采购工作,而此过程中由总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错、漏项等不得调整相应工程价款,总承包人也不得任意修改和变更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加强工程投资控制。

   7.审查确定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一般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特点所选择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工程投资控制仍然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因此在发包人确认了施工图设计之后,还应由总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发包人仍应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此进行专项审查,除了审查其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也要审查其经济性,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并要求总承包人严格按方案施工,以及作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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